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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5 查看次数:4971 次

《潜江市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行动方案》解读

 深入实施品牌强市战略,全面提升品牌建设水平,我市结合发展实际,制定了《潜江市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进行相关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进一步引导湖北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品牌建设水平,2022年10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三高地、两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培育产业和区域品牌,优化提升品牌服务,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持续扩大湖北品牌影响力,不断推动湖北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同时要求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品牌建设行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政策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发〔202248)。

三、工作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实现两高于两冲刺、两争先两进位综合性目标,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拓展重点领域品牌,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努力提升我市品牌建设水平,为加快建设全市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潜江篇章贡献品牌力量。

四、工作目标

2025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万件以上,国际商标注册总量达到6件以上,有效地理标志注册总量达5件以上;主导和参与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3项以上,团体标准10项以上;组织评定“章华质量奖”企业达5家以上;“湖北精品”培育认定达5家以上,潜江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创新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2035年,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一批质量卓越、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品牌经济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力支撑

五、重要举措

行动方案》包括23项重点工作任务,立足我市发展需要,从品牌培育、品牌战略实施、品牌建设基础、品牌服务质量、品牌竞争力等方面着手,对我市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主要包括:

一是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大力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虾-稻“走出去”战略,着力推动潜江龙虾、潜江虾稻品牌和标准向市外延伸。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争创“省级工业质量标杆”。积极开展纺织服装品牌建设,提升潜江裁缝劳务品牌价值。持续推进“万师千店”工程,培育以小龙虾为代表的潜江特色餐饮连琐品牌。推进文旅与美食、农业、教育、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以“曹禺故里、水乡园林、红色历史、龙虾之乡”为特色的潜江生态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中国虾谷”“潜江裁缝““潜半夏”“潜江大豆”等知名电商品牌,提升“潜江建造”品牌,开展老字号保护发展行动。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

二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指导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和优势商标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夯实品牌发展根基推进潜江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建设,合力推动我市企业提档升级。持续实施“万千百”企业质量提升行动,组织评定“章华质量奖”,形成潜江品牌高质量梯队。加强文化传承利用,加快拖船埠革命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培育红色文化。加快对非遗文化的传承利用,培育非遗品牌。

三是夯实品牌建设基础。加强“潜江龙虾”“潜江虾稻”“潜半夏”等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强化品牌运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完善以品牌为基础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强化人才培养,开展品牌领军人才和品牌实用人才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品牌运营、管理专业素质的人才队伍。实施虾-稻共作基地提档升级,构建完善虾-稻产业标准体系。

四是推进品牌服务质量提升。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联合服务工作机制。建立潜江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开展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为企业申报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现场服务指导。

五是提升品牌竞争力。强化品牌宣传推广,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双品购物节”、湖北品牌周、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活动。组织开展“潜江虾稻”农耕文化展示等活动,推进“潜江虾稻”全产业链发展。鼓励“潜江龙虾”“潜江虾稻”“潜半夏”等区域公用品牌及优势商标品牌依托国内知名品牌研究及评估机构开展品牌价值评估,提升潜江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六、涉及单位

根据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主要涉及到市农业农村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人行潜江支行、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20个单位。

行动方案》同时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新时代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品牌建设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充分发挥市推进品牌强市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品牌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动、社会参与的品牌建设机制日益健全和完善,品牌兴市、品牌强企、品牌富农的工作理念成为推动潜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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