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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28 查看次数:14309 次

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强化产业支撑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城共融,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认真落实千亿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集中,着力推进精细化工和食品生物医药再上新台阶,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跨入千亿产业行列。突破性发展电子信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专业园区建设,形成协作配套的产业链。统筹安排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每个千亿产业、电子信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设立2亿元以上的资金专项,按产业制定基金使用管理细则,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和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二、推动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进规企业每户给予2万元奖励,对其他产业新进规企业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设立2000万元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对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创业孵化、股份制改造、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产品加工、都市工业园等给予支持。

  三、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建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对新建、扩建项目的目录管理,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利用经济和法律手段,限制和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国家和省淘汰目录的企业,按国家和省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清洁生产项目和能源管理中心项目,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示范和带动作用大的,按国家和省补贴资金的10%给予配套。

  四、鼓励县域经济争先进位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纳入省重点支持的产业集群,按产业关联度和融合度给予50%的配套补贴支持。鼓励支持县市区在全省争先进位,对获得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并保位进位的奖励50万元,获得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工作进位先进单位”的奖励20万元。鼓励宜都、枝江、当阳争创全国百强县市,对首次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的奖励500万元。

  五、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中小企业当年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新购关键设备属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的,按项目关键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六、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加强信息技术在企业发展各环节中的示范应用,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试点示范企业,分别补贴100万元和10万元。支持县市区搭建平台,推进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发展,对建立软件园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的给予园区配套补贴100万元。

  七、扶持中小企业增产增效

  设立2亿元的生产调度资金,缓解中小企业流动性资金紧缺问题。对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上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达20%或税收增幅达20%的,按竞争性分配原则,给予流动资金300万元~1000万元的支持。

  八、促进中省在宜企业加快发展

  加强与中省在宜企业的对接合作,支持其依托集团优势延伸产业链、扩大规模、做大做强。中省在宜企业新上项目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技改项目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且新购设备属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的,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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